车祸后保险理赔的流程如何的
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;不足的部分,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:
(一)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双方都有过错的,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。
(二)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车祸后保险理赔流程:
1、向保险公司报案;
2、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、驾驶证、身份证、保险单证;
3、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;
4、签收审核索赔单证,并填写《机动车辆保险出险/索赔通知书》,双方签字确认;
5、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,赔付结案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
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
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发生车祸后保险理赔的顺序如下:
1、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;
2、保险公司给予答复,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;
3、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;
4、保险公司作出核定;
5、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,赔偿保险金。
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: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七条
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七条
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,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,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。
第二十九条
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,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,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;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,应当书面说明理由;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,赔偿保险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