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方在恋爱期间一直向女方索要钱财,女方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,那么女方是否有权要回?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3-11-20 15:15
法律分析:男女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分手后不一定要返还,不返还不一定违法:
1、如果是赠与,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,不返还不违法。
2、如果是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,应该返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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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,分手后不一定要返还:
1、如果是赠与,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的,不返还不违法。
2、如果是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,应该返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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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爱关系中给付财物的行为,不属于赠与,而是一方为了追求结婚而给另一方的财物,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,因此,在双方分手后,这种附条件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。如果双方分手后,一方拒绝返还赠与的财物,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,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,而赠与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抗辩。
如果双方分手后,一方拒绝返还赠与的财物,而另一方则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,双方发生纠纷的,可以通过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可以起诉至法院,由法院依法判决。如果双方分手后,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,但赠与人不同意返还,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,而赠与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抗辩,受赠人可以要求其返还赠与的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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